近日,威斯康星州的聯邦法官再次駁回了蘋果要求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,也就是說,蘋果看起來似乎真的要向威斯康星大學支付這 2.34億美元(約15.9億人民幣) 的罰金了,不過外媒也報道稱,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(WARF)要求將罰金翻一翻的消息純屬子虛烏有。
據悉,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 于1998年獲得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,WARF稱,蘋果iPhone 5s和iPhone 6采用的A7/A8處理器使用了其部分技術,所以說蘋果侵犯了他們的專利。
早在2015年10月份的時候,美國聯邦陪審團做出裁定,蘋果被判在一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非法使用了威斯康星大學的部分技術,需要向該學校賠償2.34億美元。如今,威斯康星州的聯邦法官再次駁回了蘋果要求撤銷陪審團裁決的申請。
具體事件是,美國威斯康星麥迪遜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,威斯康星大學在 1998年取得的一項改進處理器效率的專利是有效的,蘋果在為近期的部分設備開發處理器時未經授權就使用了這項專利,構成侵權。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希望通過官司獲得 4億美元賠償金,而法院最終判蘋果賠償 2.34億美元,主要原因是法官認為蘋果公司并沒有故意侵犯該專利。
當時一名律師稱,如果蘋果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,這一過程一般需要花費一年多時間,而從時間節點上來看,這一過程真的也花費了那么漫長的時間(從 2015年 10月到現在)。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 (WARF)于 1998年獲得提高處理器效率的專利,WARF稱,蘋果 iPhone 5s和 iPhone 6采用的 A7/A8處理器使用了其部分技術,所以說蘋果侵犯了他們的專利。而蘋果最初要求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審查該專利的有效性,但遭到拒絕。不知道這次聯邦法官駁回蘋果的要求,是否可以塵埃落地?